新加坡有“東方瑞士” 之稱, 亦被譽為“亞洲四小龍”“國際金融中心”等,無一不印證了新加坡的經濟實力以及良好的經商背景環境。
成立新加坡公司優勢
- 優越的地理位置和物流中心
- 寬鬆低稅的經商環境,大大減緩企業的生存壓力,提高企業經營的自由度和靈敏度
- 新加坡遵循稅收的地域基礎,採屬地稅制。 離岸業務所得的利潤如不匯入新加坡境內,就不需繳納任何稅項。
- 自由和完善的金融體系
- 沒有雙重稅, 廣泛的避免雙重徵稅,並與其他國家有80多個稅收協定
- 無外匯管制
新加坡公司的註冊要求
- 註冊股本最少為SGD1
- 至少1名股東,股東無國籍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個法人團體
- 至少一名董事,該董事必須為新加坡公民、持有永久居民或僱傭通行證
- 位於新加坡本地的商務註冊地址
- 指定經營範圍,相關的行業範圍新加坡標準行業分類 (SSIC)最多可選擇兩個
- 新加坡成立公司必須指派一名當地秘書
新加坡有限公司每年的法規要求:
1. 舉行周年大會 (AGM)
2. 提交周年報表
3. 保存及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財務報表每年提交一次,但在新加坡,小公司免於年度審計, 但必需符合以下其中兩個標準
1、公司年總收入不超過1000萬新加坡幣。
2、公司在財政年度末的總資產不得超過1000萬新加坡幣。
3. 財政年度結束時全職員工人數不得超過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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