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稅收立法自由化
新稅制-獨聯體的商業機會
2013年生效的稅收制度改革實際上使拉脫維亞與塞浦路斯、馬耳他、荷蘭和盧森堡等以前受歡迎的低稅率司法管轄區處於同一水平。 然而,拉脫維亞的稅收制度對外國控股公司比上述傳統的歐洲低稅收管轄區寬鬆得多。 憑藉著穩定的銀行體系、快速發展的經濟和其他競爭優勢,拉脫維亞目前正在成為塞浦路斯(塞浦路斯的地位因嚴重的經濟危機而受到極大動搖)的真正替代者,成為對控股公司擁有最便利管轄權的國家。 拉脫維亞的地理位置和俄語的廣泛分佈使得拉脫維亞對於獨聯體國家的企業家來說特別方便。
使用控股公司可以使您的資產所有權系統化,確保整個結構免受個人債權人的索賠和處罰,當然還可以優化稅收。 控股公司是個人或公司與該結構的所有營運公司之間的中間環節。 控股公司可以擁有該結構公司的股份和股份,收取和支付股息,收取利息收入,以及擁有智慧財產權並收取使用權轉讓的特許權使用費。
拉脫維亞與塞浦路斯相比的優勢
拉脫維亞的顯著優勢在於其地理位置,包括靠近俄羅斯和其他獨聯體國家、舒適的生活條件以及投資者獲得歐洲居留許可的簡單程序。
此外,拉脫維亞銀行系統的特點是提供廣泛的銀行產品和服務、對非居民客戶的忠誠度,最重要的是,與南歐的銀行相比,它更加穩定。 最後,拉脫維亞其實是唯一一個幾乎全民都講俄語的歐洲國家,在這裡用俄語提供金融服務並不是精英階層的特權,而是一種普遍的普通現象。
所有這些使拉脫維亞成為一個對組織(包括實際業務)有吸引力的國家。 這裡採用歐洲最低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之一,在歐盟進行貿易,企業很容易註冊為增值稅納稅人,有足夠的合格員工會說俄語和英語; 有可能吸引歐洲基金的融資來組織服務業的生產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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